夏普在被鴻海收購之后,業務逐漸步入正軌,改變了虧損的局面。也正是因為鴻海的原因,夏普在中國市場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尤其是電視業務。鋪天蓋地的廣告讓消費認為曾經的夏普又回來了,但是最近卻有消費者一紙狀書將夏普電視生產廠商告上了法庭。
事情是這樣的,市民薛先生因裝修新房購買了一臺售價為2999元的夏普LCD-50NX100A(簡稱50吋)電視機和一臺售價為1988元的LCD-45SF460A(45吋)電視機。在收到兩臺電視機后,薛先生預約了安裝技術人員,過了一個星期后安裝技術人員進行上門服務,在安裝過程中透露給薛先生可自行安裝wi-fi模塊。
由于薛先生本人就從事電子科技產品有關的工作所以決定自行安裝wi-fi模塊。但是在安裝過程中他無意間發現,50吋的電視機后蓋銘牌下有明顯凹陷,開始他以為是固定用的螺絲釘,但揭開銘牌后卻發現凹陷處并無螺釘固定,而是一個明顯的窟窿,于是他就用家用電筆測試,發現這個窟窿有220V的電壓。
因為職業原因,薛先生表示,超過36V電壓已經有觸電危險,何況是220V電壓。所以他認定該電視存在明顯的設計缺陷和安全隱患。由此,薛先生也開始懷疑45吋的也由可能存在相關問題,于是他聯系了一家第三方檢測機構對這兩臺電視進行了檢測。
第三方檢測機構深圳信測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的檢測報告顯示,兩臺產品均不合格。其中信測公司對50吋電視機出具報告(編號為:ES170719002S)為“正常工作條件下的觸電危險”的結果為“不合格”,45吋電視機“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測試”的檢測結果為“不合格”。值得一提的是該檢測一句的是國家強制標準GB-8898-2011《音頻、視頻及類似電子設備安全要求》。
正是因為有了第三方檢測機構的認證,薛先生才認定自己購買的兩款不同型號的夏普電視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存在明顯質量缺陷,所以將夏普電視的生產商煙臺富達華精密電子有限公司訴至法院,并要求其退還購買電視機的費用4987元,并支付維護合法權益支出的合理損失。目前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已經受理了該案,但夏普對于此事還未做出回應。
值得一提的是自從去年以來,夏普就全球訴訟不斷,中國最為嚴重。其中售后問題不及時解決是被投訴最多的,今年以來又有多地消費者以夏普用低價臺灣屏虛假宣傳為日本原裝屏而將其訴訟至法院。但夏普對于此事的解釋是:‘夏普屏’是指夏普工程師調校過的屏。夏普這樣的說法顯然是不足以說服消費者。
屢次傳出丑聞,屢次不誠懇的解決問題,這對于剛剛在中國市場回暖的夏普顯然是不利的。我們都知道夏普是典型的日企,日企最講究的就是產品的質量,但后來夏普因為經營不善沒有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而逐漸衰落,曾一度處于虧損大于收入的局面,正是因為夏普陷入了這樣難以為生的境地,所以才“賣身”給了臺灣廠商鴻海。
鴻海收購夏普的時候也是看中了其在業內的口碑和多年來積累下的資源,同時鴻海也想利用夏普在制造業領域再來一次大爆發,但收購夏普之后首當其沖要解決的就是調整夏普產業結構和人員配比,以此來重整夏普業務。
郭臺銘曾在收購夏普的時候表示將要在兩年內將虧損數額高達2000億日元的夏普實現盈利。原本大家都不看好郭臺銘的此番豪言壯語,但不到一年時間,夏普已經交出了令人意外的答卷。今年五月份,夏普表示,預計在截止2018年3月的財年內,公司凈利潤將達到590億元(約合人民幣5.31億美元)。
成績雖然亮眼,但是夏普卻在違背本心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不重視消費者的訴求,不注重產品質量,光憑廣告來吸引消費者,這顯然不利于其長久發展,對于正處于上升期的夏普來說這些“緋聞”頻出,對于其未來的發展顯然弊大于利。
我們都知道一個企業的立足之本是要靠誠信經營和過硬的產品質量。況且夏普本身就是生產顯示屏的,在自家的產品上都舍不得用質量好的屏幕,那么還有哪個合作伙伴會信任夏普的屏幕質量呢?最后,說句題外話,雙十一你們還敢買夏普的電視嗎?